检察为民办实事| 检察建议发出后1000平米生活建筑垃圾被及时清理
时间:2021-08-16 作者: 来源:
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雄英路东头,惠农渠林带以西地区,被倾倒了大约1000平米左右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无防渗防扬尘设施。严重影响周边林带和耕种的农田的生态环境,还有可能污染地表及地下水,或将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整改前
整改后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调查及面对面沟通,确定了主管单位责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和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清理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恢复土地原貌,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摸排整治,对全县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形成合法有效管理,并限期回复整改情况。
上述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垃圾清理,恢复了土地原貌,并加强了对偷倒垃圾易发频发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加强了对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最新信息
- 2021-08-16广东省河源市委原常委、市政...
- 2021-08-16河源江东新区原党委委员李通...
- 2021-08-16河源市东源县原县委常委、县...
- 2021-08-16郝某某危险驾驶案——短距离...
- 2021-08-16擦亮“听、调、释”工作名片...
- 2021-08-16一别两宽,彩礼还不还?
- 2021-08-16婚前转账,算“彩礼”还是“...
- 2021-08-16赡养纠纷父子反目 法官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