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检察为民办实事| 检察建议发出后1000平米生活建筑垃圾被及时清理

时间:2021-08-16   作者:   来源:  

      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雄英路东头,惠农渠林带以西地区,被倾倒了大约1000平米左右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无防渗防扬尘设施。严重影响周边林带和耕种的农田的生态环境,还有可能污染地表及地下水,或将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整改前

  

  整改后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调查及面对面沟通,确定了主管单位责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和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清理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恢复土地原貌,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摸排整治,对全县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形成合法有效管理,并限期回复整改情况。

      上述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垃圾清理,恢复了土地原貌,并加强了对偷倒垃圾易发频发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加强了对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