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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环境教育内容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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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 建议加强环境教育内容研究论证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人大环资委经研究认为,公民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立法中明确环境教育、公众参与等相关内容是促使相关责任主体加强环境教育及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有力措施之一。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环境教育中涉及的管理职责划分、各主体责任义务等内容开展深入的研究论证,为未来制定或完善相关环境教育法律法规奠定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环境教育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目前,我国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科学知识匮乏,反映出环境教育的缺位,建议制定环境教育法。

对于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环资委高度重视,赴浙江调研并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听取议案提出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议案内容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生态环境部认为,环境教育法制化是规范环境教育进程、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保障,对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将继续支持地方环境教育立法实践,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等研究论证工作。教育部表示已在推进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开展专业环境教育方面开展多项工作。

环资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环境资源领域立法中明确各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责任义务,现行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涉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均有相关条款;二是通过立法调研、环保世纪行、执法检查等活动向地方政府、企业、公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此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工作,2018年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多个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有益探索。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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