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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路护送 “未”爱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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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讯(龚贵林刘香)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韦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检察官并一路护送其回家,“疫”路“未”爱导航。

2019年11月,17岁的未成年男孩韦某某为讲朋友义气,参与一起聚众斗殴后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韦某某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检检察官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法治教育。韦某某走出了看守所,虽然面带笑容,但心里却沉甸甸的,办案检察官察觉到了这一动态。原来是因为韦某某家居住在偏远农村,又是贫困户,疫情期间通往该村的客车暂时停运了,步行回家需要六七个小时,如何经过“疫”路检测,做到既能回到家中又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曾经因年少无知被刑事处罚的“秘密”成了一个难题,回家的路瞬间变得更加的遥远。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一方面,立即向院领导报告这一情况,隔离病毒不隔离关爱,院领导决定安排车辆护送韦某回家;另一方面,与看守所对接,对韦某某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测量体温,并向其赠送了防护口罩;同时又与其住地镇、村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电话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大家共同做好韦某某的隐私保护工作。

因有了未检检察官的关心关爱,回家的路其实并不遥远。韦某某在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在村活动室进行登记后,终于回到自己家中。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离别之际,未检检察官向韦某某及家人再次进行了法治教育和防疫知识的宣传,并提醒他们在疫情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叮嘱疫情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疫情防控期间,贞丰未检始终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我们一定能战胜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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