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利院长出席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并致辞
时间:2025-12-01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11月22日至23日,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
本届论坛以“凝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合力”为主题。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学术指导,涵盖专家主旨演讲、分论坛研讨、成果展示等多个环节,围绕流域法治体系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与法治文化传承等前沿议题,共商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大格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这一宏伟进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着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特殊使命,湖北法院在长江大保护司法实践中一系列务实举措,为全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湖北经验”。相向而行,重庆法院始终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一机制四体系”建设,持续增强流域审判专业能力,助力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八年达到Ⅱ类标准;高规格承办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助推最高法院等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力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用实际行动服务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同时,渝鄂两地法院通过搭建司法协作平台、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打造环境资源审判资料储存区等方式,服务长江上中游过渡区域系统保护和协调发展。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深化务实合作,助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合力开创长江大保护司法事业的新局面。
开幕式上,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廖志伟,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开幕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中国工程院院士钮新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刘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等以专家学者身份参加会议并作主旨演讲。
本次论坛还特别邀请比利时宪法法院院长,欧盟环境法官协会主席,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律与犯罪学院教授、环境法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吕克拉夫里森(Luc Lavysen),昆山杜克大学环境政策荷兰籍助理教授、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主任杜蜜柯(Annemieke van den Dool)等外籍嘉宾参与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及长江流域沿线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部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涉长江行政管理单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企业、律师代表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组织代表参加论坛。
22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邀出席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重庆法院司法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情况。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92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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