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六名男子同时获刑

时间:2021-08-16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祁门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被告人余某、廖某等六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余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九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余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从罗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贩卖给他人,共计38.5克,并16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廖某明知余某贩卖毒品,仍介绍他人与其认识,为其联络、促成交易,帮助余某贩卖冰毒共24克,并在自己的轿车内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被告人李某、汪某共同协作帮助他人代购冰毒且私自截留部分冰毒并分别在住处、办公室、轿车内容留他人吸毒5、6次;被告人陈某贩卖冰毒3克给他人从中牟利600元;被告人余某贩卖冰毒3克给他人从中牟利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廖某、李某、汪某、陈某、余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均应予惩处;被告人余某、廖某、李某、汪某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应予惩处。综合以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