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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为了受伤少女的权益

时间:2025-11-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11月7日,《人民法院报》4版综合新闻刊发《为了受伤少女的权益》一文,文章讲述了乐平法院法官汪文俊在涉未案件中采用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故事。

  

  

  临近立冬,我正在整理案卷,接到了小洁的母亲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洁的母亲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费心,真不知道我家小洁这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挂断电话,我思绪万千,小洁的不幸遭遇浮现在我的脑海。

  

  2023年10月的一节体育课上,乐平市某中学的小洁被其他班级练习铅球的同学小轩无意砸中头部,严重受伤。更令人痛心的是,这次意外不仅让她承受了巨大的身体痛苦,还对其精神状态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无法正常完成高中学业,错失了高考的机会,甚至因智力下降,无法正常与人沟通生活。小洁父母多次与小轩父母以及学校方面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协议。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立刻引起了我的重视。一方面,它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人身权益、受教育权以及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小洁精神不稳定,无法配合完成司法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损失赔偿数额难以确定。如果强行判决,不仅可能面临事实认定困难,还可能导致“案结事未了”的风险。

  

  经过与审判团队深入研判,我们决定采用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首先邀请乐平市团委、妇联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其次委托专业心理治疗师为小洁提供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最后合力促成和解,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

  

  调解时,小轩的父母有些不解:“小轩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投的铅球,学校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何况我们已经赔偿了一些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听着小轩父母的话,我并没有急着向他们讲法律说道理,而是先展示了小洁目前状况的照片,并且告知其小洁现在已经无法再正常求学甚至生活。看到照片后,尽管已经看过多次,小洁的母亲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场泪流不止。我上前安慰小洁的母亲,小轩父母也不再摆出强硬的姿态。

  

  双方的态度有了缓和,我趁机轻声地向小轩的父母说道:“两位家长,钱还可以赚,人生却只有一次。想想小洁的未来,哪个父母都心疼啊。还有,从法律上来说,小轩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个是不能逃避的。”说到这,小轩的父母也表示这事对小洁及家人伤害比较大,他们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现在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能不能分批付清,同时他们会向小洁及家人表达歉意。此时我知道,这案子调解成功的希望已经很大了。

  

  在心理专家的帮助下,小洁的心理状态也在逐渐稳定,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和调解团队到另一间办公室与小洁的母亲进行沟通协商,充分阐释法理、情理,也说明了小轩父母的调解意向。小洁的母亲哭泣着说:“法官,这事我不想再拖下去了,小洁也确实需要钱看病。我相信你,小轩家的钱如果确实困难,我同意他们分批给,但是学校方面的赔偿金我希望他们能一次付清。”我让她平复下心情,并对她说:“这个您放心,学校那边我们会去讲清您的需求。”待所有当事人离开后,我立刻着手计算各方赔偿数额。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各方当事人于2025年4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轩及父母同意分批赔偿19万元,学校同意一次性赔偿43万元,各方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和小洁母亲电话结束后,我回忆起案件的办理过程,通过综合考量伤害事实、治疗过程、对学业前程的实际影响等因素,在调解中促成各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体现了灵活司法的理念。我们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的协作配合,构建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将心理干预机制应用到涉未成年人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过程中,从不同维度进行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有效地平衡了各方利益,弥合了分歧。

  


原文链接:https://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0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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