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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公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5-11-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10月13日,《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围绕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全面部署,从形式和范围到保障监督形成完整体系,让更多群体能便捷获取法律帮助。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在服务覆盖上,不仅将请求国家赔偿、劳动报酬、赡养费等常见事项纳入援助范围,还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细化保障。部分特殊情形更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者主张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等。

  此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援助工作提供便利;鼓励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参与法律援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5/10-13/3234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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