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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借钱不还?执行干警倾力执行,当场履行十万!

时间:2021-08-16   作者:   来源:  

  7月16上午,申请执行人秦某来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秉公执行 执法如山”的锦旗亲手交到执行干警郭洲手中。秦某还连声感谢:“太感谢法院了,高效执行帮我拿回钱。”

  

  涪陵法院受理的秦某申请执行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2020年首次执行中,因被执行人胡某的租金收入被涪陵法院另案提取,再查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1年6月,秦某告知执行干警有关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线索,并要求涪陵法院立即恢复对胡某的执行。得知该消息后,执行干警在核实相关财产线索后,立刻恢复执行该案件,并随即展开执行行动。

  在执行中,为防止财产被胡某接收转移,执行干警同时向两个案外人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来进行协商。

  被执行人胡某到法院后提供了一份协议,声称其在两个案外人公司的租金他个人只占5%,其余95%是属于其前妻的。

  执行干警立即核实该情况,发现这份协议我院已判决无效。于是,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胡某拒不履行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

  在事实与法律面前,被执行人胡某迫于执行威力现场主动履行现金十万元,并承诺剩余部分由法院提取全额租金来偿还债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涪陵法院通过将拒不履行义务纳入限消、失信人员名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高压态势打击拒执行为,用实际行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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