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解保纾企困 调解履行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4-12-24 21:42:42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以案件纠纷实质化解为发力点,转变调解思路,依法灵活解保,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双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将案件“两难”转变为“保民生”和“护营商”的“双赢”。
据悉,安徽某材料公司一直为上海某物资公司提供织物材料。因供应的部分产品存在色差,材料发往国外后,客户不满退货,给物资公司带来清关、运输等多方面损失。案件于12月初立案后,依据原告物资公司的申请,宁国市法院依法对该材料公司采取保全措施。收到保全裁定后,材料公司找到案件法官,表示因账户冻结,其公司账户资金难以运转,职工工资正常发放也成了问题。
急企业之所急,应企业之所盼,承办法官了解后,立即对该材料公司开展线下调查。经了解,材料公司所述情况属实,且该公司为本市招商引资项目,一直以来经营效益良好。为帮助该企业渡过难关,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物资公司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解除了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部分保全措施,确保该公司部分资金流转及工资发放。
庭审过程中,因赔偿金额问题,双方再次“不欢而散”。但考虑到案件继续僵持下去,对两公司都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庭后,承办法官再次与双方代理人联系,询问双方意见,并逐项分析利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促成下,双方达成和解,材料公司支付物资公司赔偿款19万元。同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解除了剩余财产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双方企业诉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33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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