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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促提升 砥砺前行谱新篇——记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2024年教学督导工作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今年以来,我校以“教学质量提升年”为契机,立足于更好服务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教学督导办法>的通知》,创设性开展了教学督导工作。

  一、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成立了教学督导小组。教学督导工作坚持“督”、“导”相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以培养和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开展。
    教学督导小组采取走进课堂、深入课堂的方式,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了全面观察,精准把脉。全年共听取了9名青年教师的课程。督导小组根据随堂听课的情况,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授课环节及内容、教学方式等都给予了书面评价及量化打分,结合学生反馈和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评定教师的授课情况,并及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青年教师,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教学质量不高的教师,要求限期强化提升,并及时组织督导小组对教师进行复听。针对其他需要进行改进提升的教师,要求相关教研室主任进行监督和随堂听课督导并及时跟踪。通过一系列措施,教师整体教学技巧、课程结构、教学质量均有提高。

  二、教学督导出实效

  教学创新成果明显

  通过听课督导,发现了许多优秀教学案例。不少教师课程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并积极调整变换教学模式,除传统“理论讲授法”外,还对教学模式进行了创新。如监狱业务教研室、狱(所)内侦查业务教研室、警体业务教研室联合开发了“案例分析讨论”“情景实操演练”等课程;法律教研室开设了“以案说法”课题;公共理论教研室开展了“提问式”教学模式创新;警体课程依据“司法部三年大练兵方案”及时调整授课内容等。监狱业务、狱(所)侦查教研室还将逐步开设“辩论课堂”,通过辩论让学员进一步巩固业务知识。多元化的授课方式,丰富生动的课程内容,极大提高了学员学习积极性。

  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通过督导,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重视教学质量的提升,能结合督导意见进行整改,及时总结、及时反思。督导小组在督导中及时反馈意见,不仅激励了优秀教师继续努力,同时也帮助了需要改进的教师明确了努力方向,提升了整体教学水平。同时,通过督导,进一步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提升,增强了教师自我提升的积极性,教研室教研活动不断深化,教师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广大青年教师在督导组的指导下,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取得了显著进步。青年教师杨艳(小)、税建洪、许乐等,在全省“好课程”比赛中获奖,杨艳(大)、刘文君等在比赛中入围。尤其是在今年开展的教师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更是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在教学创新、优质课程开发上展现才华,实现“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jxdt/202412/t20241224_86393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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