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通知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司法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附件:
司法部
2024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12/t20241220_51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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