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引纠纷,高效化解烦“薪”事
时间:2024-12-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至2018年,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经过结算,被告仅支付了原告部分劳务费,剩余19000元劳务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分文未还,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诉争数额较小,有调解的可能。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存在亲戚关系,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向原、被告释法析理。调解中,法官以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切入点,向被告释明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劝导被告换位思考,履行给付劳务费义务。最终,在承办人的努力下,被告同意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将劳务费支付给了原告,纠纷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2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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