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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类别案件快调快结 多元化解高效解忧

时间:2024-12-17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七台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把司法温度注入到每一起案件中。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红旗人民法庭位于七台河市煤炭产业园区,为了更好为辖区企业和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总结出了类别案件快调快结的审理模式,近日,红旗人民法庭运用该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杜某在被告某煤矿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九级,但是原、被告就伤后待遇未能达成一致,且原告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诉请法院予以调判。

      红旗人民法庭在得知原告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矿方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再次组织了一次四方调解,原告、被告单位法务、红旗人民法庭及矿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均到场参加了调解。该案件事实清楚,原、被告只是对停工留薪期有较大争议,为缓解调解僵局,法庭干警采取类案判决释法的方式,通过调取劳动争议类案示范性裁判文书,根据原告所受伤情结合生效裁判案例,有针对性的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典型案例和法官耐心地讲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诉前调解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工作开展中,红旗人民法庭将历年来辖区劳动争议类、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民间借贷等类别的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进行了总结归纳,调解中灵活运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快调快结的方式为案件审结提质增效,切实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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