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建立戒毒工作交流协作机制
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 来源:司法部
法治日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朱爱琼 蔡雯 近日,长三角戒毒工作交流协作暨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安徽省绩溪县召开。沪苏浙皖戒毒管理局围绕戒毒工作未来发展、禁毒法修改、统筹优化戒毒资源等主题深入交流研讨,共同签署《长三角戒毒工作交流协作机制协议》。
三省一市戒毒部门要求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发挥区位优势,不断深化安全管理、教育戒治、戒毒医疗、社戒社康、队伍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坚持以科学戒治为中心,在统一戒毒模式基础上,持续打造集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戒毒医疗、科研创新为一体的科学专业戒治体系。构建毒情形势共享、戒毒人员共管、社会化延伸共治的戒毒管理体系,持续推动戒毒工作专业化执法、一体化协作、现代化发展。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创新戒毒康复和指导支持社戒社康工作,不断增强戒毒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国戒毒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三角经验”。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jdgl/202411/t20241121_509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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