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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道交纠纷高效解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与肥西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肥西交调委)对接,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顺利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余某驾驶小型轿车左转弯时,碰撞人行横道上行人孙某,至车辆受损、孙某死亡。同年8月,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余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孙某继承人高某等人要求余某赔偿孙某抢救医药费、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100余万元。

  人民调解 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余某交通肇事造成孙某死亡的民事赔偿问题,孙某家属与余某多次协商,因赔偿金额较大、矛盾较为激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肥西交调委接收案件后,为快速妥善化解纠纷,遂安排调解员张杰立即了解案情经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仔细了解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发现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未年检且未投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面对自己需要承担的大额赔偿金,余某也是犯了难,在调解的过程中表示愿意承担赔偿,但一时间也拿不出所有的钱,希望可以分期赔付并表示愿意变卖自己的房产来赔付给孙某及其家属造成的损害。为了让孙某的家属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支持,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多次耐心细致、融情入理地开展调解工作。孙某家属也逐渐放下了心中的防备,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家属同意余某在2026年年底前分三期支付孙某抢救医药费、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赔偿金。

  司法确认 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余某与孙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为了避免双方事后就事故赔偿再起争议,肥西交调委告知双方“司法确认”的相关规定,并解释“司法确认”的作用和效果,建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在双方当事人申请下,肥西交调委将申请材料转交至肥西法院。鉴于双方当事人对申请司法确认的共同需求,肥西法院立案庭法官张琳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在不违背调解初衷的前提下自愿对协议内容作出规范性调整后,当场对司法确认申请予以受理。很快,当事双方就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2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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