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法制 > 正文

《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时间:   作者:   来源:  

原标题:《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3月16日下午,《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结合江苏省情、强化新时代粮食流通有效治理而制定的我省第一部省级涉粮地方性法规,对于进一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产业做优做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站位,着力树立鲜明导向,《条例》的制定贯彻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部署要求,体现了粮食流通有效治理的内在要求,明确了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二要提高质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条例》针对我省粮食流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重点解决了粮食流通领域“谁来管、管什么、怎样管、怎么扶”等基础性制度性问题。三要加强监督,着力强化实施责任,确保学习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跟踪督查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动广大人大代表做好“宣传员”,适时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好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受江苏省政府委托,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谢润盛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站位、把握重点、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推动我省粮食流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刘大旺主持会议。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发行江苏分行以及市县有关部门、粮食企业的代表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

江苏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朱有华、陈志红、姜葵、张忠文,江苏省司法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谭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