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16岁少年撞93岁老人 积极担责与善意包容促成和谐调解

时间:2024-11-03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日,16岁的小明骑着自行车,与一位93岁高龄的张大爷相撞。小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张大爷送往医院。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小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张大爷年岁已高,治疗费用近6万元,双方多次协商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张大爷遂将小明诉至河东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虽然小明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但其愿意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一直试图弥补自己的过错。考虑到双方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阐明了鉴定结果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张大爷及其家人表示,小明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救助张大爷,之后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张大爷,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这份真诚与担当令人动容;又得知小明高考在即,为了不影响其的学业与前途,主动放弃了部分权益。经过多次讨论和调整,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小明一次性向张大爷支付赔偿金额5.5万元。案件当庭调解结案。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191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