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宝坻法院赴南开法院交流学习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日前,宝坻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海明带队前往南开法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南开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巍参加座谈。

  董巍分享了该院落实全员考核要求的积极探索,以及在引导、规范、激励全院干警依法履职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成效。双方结合工作实际,研讨交流如何提升案件质量、完善审判管理监督体系等方面内容。

  董海明表示,希望双方能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探索提升数据会商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共同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777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