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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薄工作】这对邻居欣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农田淌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也维护了邻里和谐。

  苏某与叶某、邢某系同村前后邻居。今年8月,因邢某在浇灌田地时不慎出现淌水情况,将苏某的4亩葵花地淹满水,导致葵花全部倒伏。当时邢某因病在外就医,便委托其姐夫叶某与苏某协商解决纠纷。

  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按照约定,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秋收后叶某按照每亩2000元即2亩4000元的价格将赔偿款一次性付给苏某。秋收后,邢某对淹地一事概不承认;叶某也称不应该由他赔,而且今年的葵花每亩也没有达到2000元。因此,苏某向磴口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邢某履行协议,赔偿其4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如果进行鉴定的话,会延长案件审理周期,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本着化解邻里矛盾、促进案结事了、营造和谐稳定村社的原则,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双方诉讼请求,告知诉讼风险及鉴定可能增加的诉讼成本,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讲解,把情理和法规详细讲给双方听,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了当事人双方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开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且让双方明白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才有利于长久的和谐相处。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及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欣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2200元当场履行完毕,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1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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