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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启东法院异地腾房再加力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为进一步提升异地房产的处置力度,加速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近日,启东法院通过周密部署,组织干警奔赴宿迁、青岛两地,三天成功清腾八套房产。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有力度,强制清腾依法有序

  某银行与茅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擅自将被查封的案涉房屋出租给了案外人,案外人占有使用房屋导致上述房屋无法处置。为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快速有效落实,执行干警先后两次至青岛协调处理房屋清腾工作,多次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发出腾房公告责令房屋占有人限期清腾该处房产。

  执行法官来到案涉房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承租人进行说服工作,同时宣读执行纪律及干扰执行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官,我都听明白了,我一定搬出去!”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承租人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清腾。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和分工对物品进行清点和造册并对全过程进行录像,整个执行过程依法有序。

  有温度,善意文明执行促清腾

  某银行与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启东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在宿迁有多处商业用房,遂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商业用房进行查封,并依法裁定拍卖。

  执行法官奔赴现场开展腾房行动。执行过程中发现,涉案商业门面房已被分别出租,多套门面房正常营业,且生意较好,若采取强制清场措施,可能会导致部分商家遭受损失、失去客源。基于该情况,执行法官走访调查涉案门面房及周边商铺,向申请人和承租人说明具体情况,耐心沟通协商。最终,申请人同意承租人缴纳腾房保证金,同时出具书面承诺,在涉案房产拍卖成交后,若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搬离,若不搬离,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该处理方式暂缓了对涉案房产强制清腾,在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切实为承租商户纾困解难。

  执行需要“力度”,也应有“温度”。本次腾房行动中,执行法官针对案涉房屋的不同使用状况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既有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充分保障了涉案各方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启东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创新执行模式,深入开展有财产案件的处置工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精准施策,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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