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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活封”执行出巧招 “以牛抵债”解纠纷

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牛羊也可以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以供执行吗?答案是肯定的。

  近日,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灵活适用执行措施,采取牲畜物抵债方式,全程跟进“活牛”作价清偿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立即采取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饲养了11头牛,考虑活畜存在易转移、难评估、难变现的特点,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后,对11头牛采取了扣押措施,并继续由被执行人饲养和管理。

  但双方当事人迟迟就抵债牲畜价格未能达成共识,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及时兑现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经与申请执行人不断沟通协商,其同意以流拍价格抵顶部分案款。准备工作就绪后,执行法官全程跟进,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先将9头牛从相距5公里外的草场上赶回,因适逢连续多日降雨,道路泥泞不堪,经长达7小时驱赶才到达装车地点,后又继续前往另2头牛所在地交接装车,全程历时11小时。考虑到现场另有牛犊2头,如强行分开,将对后续饲养带来诸多不便,执行法官全力组织调和,最终用11头大牛及2头牛犊抵顶全部案款,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此次执行过程中,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对“活牛”进行以物抵债促使案件顺利执结,突破了常规执行方式,在工作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坚持多措并举、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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