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风暴重塑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与尊重
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法院网
虽然这场金融风暴已过去多年,但这段历史留下的经验教训和深刻启示,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这次会案清理对稳定平阳的经济和社会秩序贡献巨大,有效地遏制和取缔了非法的金融投机诈骗活动,同时保护和引导民间金融组织向规范方向发展。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老百姓慢慢依赖于法律作为自己的“保护伞”,进一步重塑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与尊重。
以史为鉴。此案警示我们,在时代的洪流中,法不应是静止的雕塑,而应是动态的航标。它需敏锐感知社会的脉动,灵活调整航向,确保法律之舟始终与时代的浪潮同频共振。因此我们必须不懈追求法律的适应力与预见性,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平阳县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章乃兴口述。
1986年的春天,我印象最为深刻,没有往年春节后的喜气余韵,相反,一条街走到尾,充斥着债主的怒骂和妇孺的抽泣。一场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灾难——一桩金融领域的重大案件,参与人数之众、涉面之广、金额之巨前所未有,让许多家庭的生活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布局:高息诱惑危机潜伏
20世纪70年代,“呈会”开始在平阳盛行。当时我周边也有不少人以“呈会”的形式周转资金。简单地说,就是谁家困难了就牵头组成一个“互助会”,每个会员都出一笔钱,用钱的人付给其他人高于银行的利息,实现互惠互利。那时基本都能“善始善终”,很少发生“倒会”(会主卷款逃匿或“会脚”拒付本金)现象。
但不知何时起,“呈会”逐渐变了味。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债”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组织上针对“呈会”形式展开研讨,我才真正意识到“呈会”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换上了另一副躯壳,名为“抬会”。
为什么会演变成“抬会”呢?
当时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日益迫切,而传统的信贷方式无法高效回收资金,于是高息融资的“抬会”便应运而生。利息和会额不断攀升,从最初的单万会发展到10万会、50万会,甚至100万会。
起初是谨慎的尝试,后来是大胆的扩张,在人们欲望的驱使下,一种新型、狂热的金钱游戏缓缓拉开序幕。
在月息高达7%-40%的超高利率的诱骗下,“抬会”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疯狂蔓延扩散,平阳的大部分会款都通过高利借贷流向外县。
审理案件时,一些会主告诉我,当时大家对于“入会”已经到达痴迷的程度,资金不足的人甚至需要通过“行贿”才能“入会”。会员往会主家送钱的规格也在疯涨,钱款不再是捏在手里、放在提包里、藏在贴身衣袋里送去,而是推着板车、挑着担子或者用摩托车驮去的。
实际上,“抬会”类似于一种庞氏骗局,会费并没有增值,只是以新入会的会员会费支付旧会员的利息,想要维系体系平衡就必须发展新会员。为发展会员,会主许诺的利率回报只能越来越高。当回报无法兑现,“抬会”势必崩盘。
崩盘:债台高筑社会失序
“倒会”最开始出现在乐清,随即蔓延至平阳,引发了“倒会”成风的金融大案——“会案”,波及昆阳、万全、鳌江、水头等20个乡镇。据统计,平阳当时的参会人数达15万人,会款和借贷金额高达1.4亿元,这对当时一个县城的经济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资金链断裂,“抬会”的融资体系“雪崩式”瓦解。债务危机如瘟疫般在各个乡镇飞散开来,社会秩序也出现了动荡。
在我们审理的会案中,会债发生额超过10万元的有260人,超过50万元的有22人,超过100万元的有8人。其中,昆阳镇的女性会首林某某的债务高达300万元,影响人数众多。这些会主,有些人确因“会款”或借款被欠无法还债,也有不少人乘机赖债。还有一些人则是收进巨额“会款”和高利所得以后,忘乎所以,挥金如土,或买地建房,或大办婚事,或携资旅行,或吃喝玩乐,以致债台高筑,一旦“倒会”风起,周转失灵,便无力还债。
在“倒会”的狂潮冲击下,还有许多会主在一夜之间携款而逃,这一突变让民众由失望变为愤怒。各种情绪交织,他们开始采取极端行动,成群结队地前往会主住所,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挽回自己的损失。他们哄砸会主家,强行搬走家具、摩托车、家用电器等一切值钱的东西。无序的掠夺成了民众愤怒情绪最直接的宣泄。
平息:究其症结专案化解
为稳定社会秩序,县委、县政府迅速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县、区、镇至居民区的清理会案机构,选调干部帮助清理会债,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公布有关规定,以限制、打击利用“呈会”形式进行金融投机诈骗活动,严肃处理会债案件。
当时,鳌江镇和昆阳镇是重灾区,其中鳌江镇卷入“会案”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5.6%。为集中清理会案,平阳法院派出20多名干警会同县里各部门抽调的20多名干部,成立鳌江、昆阳两个巡回法庭专门处理会案。我负责鳌江巡回法庭会案的清理工作。
图为鳌江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留念照片,第一排左三为章乃兴。
会案难,难就难在形成的各种账错综复杂。有的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众多的债务纠纷纠缠在一起,形成无头无尾的“债务链”。
每天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办公,不是在理清会债就是在理清会员人数。刚开始效率很慢,摸清一条完整的“债务链”都要花半个多月。
后经研判,我们决定参照乐清的施行方案——“先清一波”。根据全县会网纵横交错、钱款相互传递的情况,使用“摸清会网、落叶归根、划账从简、解脱中间”的工作方法,首先将众多的过手者解脱出来,缩小“抬会的涉及面”,尽量解脱大部分群众的负债压力,剩余的再集中进行处理。这样一来,会案的清理效率大大提高。
“白天算钱,晚上抓人”成了我们生活的常态。白天理清“糊涂账”,夜里针对那些不配合的“会头”进行集中抓捕,一晚上能抓20几个人,把关押的屋子都填满了。随后逐一谈话,往往一谈就是通宵达旦,直至天边泛起鱼肚白。除此之外,对于借“倒会”之机行凶伤人的犯罪分子,我们果断采取措施,实施严厉打击,成功稳住了动荡社会的秩序。
补丁:清账挽回秩序重塑
最牵动民心的莫过于资金的安全与回归。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我们发布通知明确指出,“会主必须根据不得利的原则清账,账清钱退则不予追究,会员归还非法得利也不予追究。对于那些拖延甚至藏匿的会主,将依法处理。”
短时间内,我们召回了许多潜逃的会主,收回了相当一部分已发放的高利。
对于款项的发放,我们秉持“即清即还”的原则,及时对会主实施集中监督清账,每一笔欠款都在严格监督下,按比例公平地归还给受影响的会员。不足的部分,则以欠款单暂时冲抵,尽可能地保证受害者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鳌江巡回法庭设置在一间小院子里,院子虽小,却承载着巨大的责任与希望。
领款那段时间,院子门口的门台由于人们络绎不绝地进出,青石板砖竟都显现了几条细微的裂痕。群众反映热烈,感谢声在小院里此起彼伏,每个人似乎都如释重负。
那时,家距法庭两条街的李大婶,常常悄无声息地在我们会议桌上放几个热气腾腾的熟鸡蛋。待我们有所察觉之时,李大姐已经默默离开。
就这样,历时两年,巡回法庭至1989年8月方才撤销,审结会款债务纠纷案件1000多件,并大部分得到执行。据1988年底统计,全县清理、清退的会款、借款1亿多元,拍卖还债楼房500多间,监视居住审查89人,收容审查20人。
来源:平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章乃兴、章慧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10/11/art_56_30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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