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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丨将水排到别人家苞米地?赔偿!

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的苞米、我的地呀,都让他泡了,我要告他……”

  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某村发生了一起因排水问题引发的“烦心事”,丰满法院小白山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村里“一探究竟”。

  据了解,村民匡某为方便自家地排水,用抽水机把水抽到了邻居孙某家的苞米地里,孙某发现后,立即制止并要求赔偿,但匡某不服,于是孙某将匡某告上法庭。为从源头上化解该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睦,在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找到双方。

  

  

  “今年的雨水就是大,就算我不用抽水机把水排到他家地里,他家地里也都是水,苞米倒地、苗死了,不能都算在我头上。”匡某辩称。

  “即便这样,其一你未经允许就将自家农田水排进去,是不是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其二你应该知道在农业生产中,排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作物的生长状况,还直接影响到土地的质量和未来的产出……”法官说道。

  “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有错误就要承认,并要承担后果,不能升级矛盾……”。人民调解员从侧面劝解匡某。

  经过几次沟通,匡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妥。为实质化解决双方纠纷,法官和调解员,还一同来到争议农田实地调查。

  调查结束后,法官和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又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匡某向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损失费,并明确表态会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以后一定和孙某好好相处,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前端。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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